話說,搬到巴黎世紀後,有件事一直困擾著天下與約翰,那就是機車停車位的問題。
故事是這樣的...
當初約翰選擇汽車停車位時,一來因為方便出入,二來是旁邊就有個獨立的機車位,想說將來那個車位會理所當然的配給我們,但後來因為法令的問題,造成機車位不足(機車位少於住戶數),所以,在管委會決議定案前,機車是可以隨便停的。
然而,一場機車位爭奪戰就這樣開始了
本來呢,我的小威,該是"理所當然"的停在老紅旁邊的2號機車位,但是,某戶人家,偏偏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在老紅旁,是台150的大車,停的很靠近老紅,那就算了,還不把兩側的腳踏板收起來,好在約翰 & 天下停車的功力均不差。然而,每次停完車,我們總會互相抱怨,「這台車幹麻一定要停這邊啊,煩死了,還停這麼進來,真機車!」
後來,某天早上,我們發現那台很機車的機車騎出去了,而剛好我又帶著小威的鑰匙,就很興奮的說:「小威,該是你表現的時後了!耶!」於是就將小威由四號車位牽到了二號車位,想說,我們很少騎小威,小威可以長長久久的停在這了。
但...好景不長,某日,小威隨著天下大人遠征去了...
深夜,小天下帶著戰利品高高興興的回家後,發現...該死!二號位又被那台機車佔住了,真是非常機車的機車。沒辦法,只好委屈小威待在四號位了。
又過了幾天~~清晨,耶!二號位又空出來了,於是高高興興的將小威牽到二號位上,並對他說:「小威,老紅旁的位子就靠你來保衛了,咱們上班去了,加油!」就醬,小約翰與小天下帶著愉快的心情,駕著老紅上班去也。
...就是有這種沒品的人,故事才會有趣...
當晚,小天下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了家,就立刻聽到約翰報上了這個惡耗!「x的!那個人好賤,竟然擅自將小威移走,然後佔了我們的機車位。」
「x的,好賤,x!fxxk,好賤的賤人。」我當然是同聲幹譙!「怎麼有這麼賤的人啊?我們又沒動他們的車,幹麻這樣橋我們的車?做人幹麻這樣?」
「對呀,做人幹麻那麼賤?」
「$#%^$#!$%^@!@%^#!」
「%^&*$%@#$%&*$%!」
(以上是約翰與天下粗語錄,由系統自動消音。)
真是替小威抱不平,這跟本是在強姦我們的車位嘛,只懂得硬上沒品的傢伙。
然後每天早上,我們只要一看到那台車,就會一直譙,「x的,賤人配賤車,x!」正所謂,沒品者人恆無品之,我們真的很想砸那台車,給他們一個警惕,但...老紅就在旁邊,很怕他們動我們家的老紅,so,只好忍著這口氣,暫時讓他們耀武揚威嘞...
幾天後,11/29。管委會的決議終於出爐了,機車位以承租方式定案。請各住戶先行登記,若登記戶數大於機車位,則抽籤分配,反之,則可由住戶自行選定。
After two days。12/01。管委會貼出告示,即日起,欲承租機車位之住戶,請至總幹事辦事處辦理登記。當我看到這告示時,我就很快的通知約翰,他說他已經登記了,我想說,嗯~不錯,動作很快嘛,便問:「那你有選那個位置嗎?」
約:「ㄟ?沒有啊,就登記而已。」
天:「哪尼?我看告示是要開始承租了耶,x!明天再去辦不知道二號位會不會被搶走。」
約:「是喔,靠,以經開使承租了唷?那明天就來去辦吧。不過已經一天了,會不會被搶走啊?」
天:「ㄜ...對厚,還不知道是要抽籤還是選位?好吧,那就有空再去登記吧。」
約與天二人已放棄車位保衛戰了...
12/02。星期六,約與天各有事忙,宴客,接朋友,送朋友回家...跟本忘了要去辦理停車位的事了。
12/03。約與天要回老家吃飯,到了地下室,看到小威身上被貼了管委會告示,說小威沒有停車証不能停進來,就想到,啊,機車位還沒辦,於是再回到一樓,要去總幹事處辦理。一到大廳,看到總幹事跟一堆人在開會,我們就想說,怎麼辦,要等他們開完會?還是中途打斷一下?等了幾分鐘後,我就提議說,先跟保全說,請他在總幹事開完會後幫我們辦理。
約翰與天下往保全那走去
天:「你好,我們要租停車位,不過總幹事在開會,可以請您待會幫我們辦理嗎?」
保:「哦,到這邊直接登記就好,來來來。」他就帶我們進辦事處。
保:「你們是哪一戶?要不要選車位?」
啥?可以選車位?好啊,當然要選,不過想說已經12/03了,二號位可能早被選走了,就抱個姑且一選的心態,看看哪還有好位子囉。結果一看,喔耶,爽耶!二號位還空著,就很happy的選了二號位,也拿到了停車証,耶!
臨走前,天:「那個,二號車位現在有別台車停著,我們先停別的地方沒關係吧?」
保:「沒關係,我們會貼告示,請各戶照規矩停車的。」
就醬,約翰與天下抱著非常happy的心情到了地下室,對著那台很機車的機車說。「x的,再倡秋呀!哼!最後笑的人是我們啦!」
天:「哇哈哈哈哈哈~最後笑的人才是贏家啊!」
約:「哇哈哈哈哈哈~」
然後,二人開心的回老家吃飯了。
這場戰爭,天下與約翰贏了!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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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結果那台很機車的機車,因羞於見人或見笑轉生氣,停在社區外的馬路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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